南京市民公积金付房租 6月第二周开始实行

南京市民公积金付房租 6月第二周开始实行
达标条件: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纳用户+持有南京市房产局的无房证明
今年早些时候江苏省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新规,规定称满足一定条件的南京市民,可以使用自己的公积金支付房租。
但是该规定出台后,有不少南京本地市民表示,公积金可以用来租房的政策虽好,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却发现有漏洞。比如,市民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开具“无房证明”,而该证明房产部门开不了。
针对这样的问题,南京市相关的两个部门做了工作对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南京市房产局、住建委等部门为此召开过了多次协调会,最终拿出了两种处理方式来解决好政策出现的漏洞问题。
近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某处齐处长称,南京的在职职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需要‘无房证明’的已经不再是问题。具体的解决办法有两种:
第一种方式,公民的金融账户与不动产管理账户进行实名制对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与南京市房产局的系统对接。南京市的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两个系统对接以后,职工和管理部门都可以在新建的对接系统里看到申请公积金付房租的南京市民名下有无房产。如果名下无房那么职工可以直接去相关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业务。
第二种方式,行政辅助方式申请证明。如果某职工不能在市公积金中心系统里查询到名下有无房产,那么他们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大厅开具房产查询函。租房者凭借这样的查询函,可以到南京市房产局查询名下有无房产,南京市房产局可以出示申请查询人的调阅结果。职工可凭南京市房产局出具的无房产证明的结果再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申请业务。
当然,专家也称这两种方式都会给南京市民带来或多或少的麻烦,而且这两种方法也都仅限于房产查询没有联网前进行。但是,这样麻烦毕竟是暂时的,一旦房产查询联网了,职工直接去经办银行办理就行,那将会便利很多。
“下周一办理前,市民可先打12329热线或咨询业务银行,系统是否能查询房产。”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某处的齐处长表示,如查询到名下无房,市民可带着相关材料去银行办理。
南京市出台的这样的政策,在全国并不是先例。合肥市、上海市早于南京市已经落实并出台过相关的住房公积金用做付房租的政策,而且规定远比南京市出台的规定细致而严格。单就目前南京市日前公布的这个申请来看,笔者发现仍然有不少漏洞。比如:
第一,申请公积金付房租的配偶是有房的。比如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且都缴纳公积金,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子的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这样另外一方完全可以凭借名下无房的原则提取公积金。
第二,小产权房的公积金缴纳者算不算名下有房?
第三,公积金缴纳过程中出现失业中断的,在一定期间内是无法提取公积金购房的,但是租房是不是也执行这样的标准?
例如安徽省合肥市针对上述三个问题就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或单身职工目前在我市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年提取最高额度15000元。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合作
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