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族金融:互金整治办拟定十项举措 重申严惩恶意逃废债行为

P2P网贷行业逐渐走出风雨,出借人群体中的声音开始转向以正能量为主,这与近期监管动作密切相关。

据新华网消息,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及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会议汇总分析了当前网贷风险形势及前期应对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风险应对拟定了十项措施。

米族金融分析认为,相对于8月初的“九项工作安排”从方向性着眼,本次的“风险应对十项措施”更侧重于具体工作指示。其中两个“恶意”尤其引人注目:“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和“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恶意退出的网贷平台”。逃废债在近期的最高监管文件中每次必提,平台退出的相关内容则在本次十项措施中占了三条。一方面足见近期这两个“恶意”现象之严重、危害之大,另一方面则体现了监管层对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及稳定行业秩序的决心。

前瞻经济学人

(网图)

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

针对恶意逃废债现象,十项措施再次重申了8月8日《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的精神: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据媒体报道,截至8月9日晚,已经有包括宜人贷、米族金融、拍拍贷在内的至少52家合规平台按监管要求上报了相关信息。P2P行业联合行动,一场围剿恶意逃废债的攻坚战已经全面打响。

目前的恶意逃废债现象主要成因有二:一部分借款人因此前违约成本低而想趁乱浑水摸鱼,另一部分则被鼓动、不懂法,以为“钱是跟平台借的、平台倒了就不用还钱了”。米族金融表示,P2P的业务实质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出借人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P2P平台居间撮合,三者的关系自合同签订时即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按时还款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这个义务并不会因为平台不存在而消灭。就是说,钱是跟出借人借的,即便平台倒了,钱也必须要还。

之前恶意逃废债猖獗的一大原因是后果“轻飘飘”,这次终于等到监管磨刀霍霍。“上征信”戳中了恶意逃废债借款人的要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是个在后面补刀的。一旦失信,行走社会的条条大路都被自己堵了个严实,何况还会波及家人,还款是唯一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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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米族金融呼吁监管和行业协会在恶意逃废债的应对和处理上尽快制度化,尤其是形成事后追缴、持续追缴机制,彻底打破恶意逃废债借款人不还款的侥幸心理。

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恶意退出的网贷平台

十项措施的第二个“恶意”指向平台退出。“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恶意退出的网贷平台。缉捕外逃人员,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实际上,还有另外两条内容也直指平台退出,要求退出平台的股东依法承担连带责任、退出需规范化制度化。

据网贷天眼不完全统计,7月问题平台共253家,主要以提现困难、平台失联为主,其中平台失联的共97家,占比38.34%。近两个多月以来,跑路失联类的恶意退出在损害直接出借人利益、加剧行业恐慌、扰乱市场秩序等方面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也留给了众多合规平台“无法承受之重”。

米族金融表示,恶意退出一方面是平台丧失从业操守、道德风险爆发的表现,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面——暴露出网贷行业“顾头不顾尾”,缺乏退出机制。没有制度约束、缺乏违规操作惩罚措施,恶意基本不需要付出代价,那么道德的天平很容易向利益一方倾斜。形成退出制度化是当务之急,既让心生退意的平台有章法可循、有正门可走,同时通过严厉的惩处措施形成威慑作用,最大限度降低出借人的损失并消除不必要的行业负面影响。

8月9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发布共建社会信用体系的联合声明。其中,行业机构联合发出自律承诺,保证决不失联跑路,并承诺对投资人负责,与投资人共同对逃废债行为人追究到底。

以合规发展、严格自律为基本准则,米族金融郑重承诺向出借人负责、为行业信誉负责,与出借人并肩打好恶意逃废债攻坚战。以在行业第一线奋战多年的互金老兵创始团队名誉和真实资产、坚实风控的实力为基础,保证与出借人同携手、共进退,保证平台稳健发展的每一天都以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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