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贷逾期列入失信 逾期人将被公示7日以上

黄琨

网贷逾期

网贷逾期列入失信。7月5日,深圳市发布通知打击网贷逾期:网贷逾期超过6个月、催收不还的,可以认定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将列入失信名单。

根据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监督局5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网贷行业将建立严重失信信息报送制度、严重失信信息共享制度、严重失信信息数据库、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异议制度、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移除制度。还要建立政府、行业协会、网贷平台三级披露机制,完善严重失信信息公示。

同时,深圳市金融局还要求建立联合惩戒制度,将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移交至百行征信等商业征信机构,商业征信机构依法纳入其特别关注名单、反欺诈、个人信用报告等产品和服务中。

在深圳市金融局通知发布后,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很快响应,发布《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失信惩戒操作规范》。

根据两则公告,网贷借款人符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经合法、必要的催收,且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财产申报资料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

此外,网贷机构须将相关失信人名单在其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若公示期内无相关反馈,网贷机构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协会,协会受理后将相关信息进行脱敏后在协会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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