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市政工业事业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近日住建部正式发布通知,就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提出了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应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对民间投资另设附加条件。
对于进入方式,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等方式直接投资城镇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鼓励民间资本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公共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进入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雨水收集、环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运营和养护。
此外,这份实施意见还鼓励民间资本通过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投资基金、股票等间接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与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认购等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不过,这份意见也强调,根据行业特点和不同地区的实际,政府可采取控股或委派公益董事等方法,保持必要的调控能力。
在政府的投入方面,实施意见也提出,要完善价格和财政补贴机制,对民间资本进入微利或非营利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补贴机制,鼓励民间资本为社会提供服务。同时,还要确保政府对市政管网设施、市政公用公益性设施和服务等领域的必要投入,并加强行业监管,一方面保障公共利益,另一方面也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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