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发布第二批减免车船税车型目录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昨日,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工信部发布了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二批)及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
据悉,为促进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汽车产业发展,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
前瞻网记者从目录中看到,节能型乘用车方面,长城汽车、长安福特马自达、上海大众、上汽集团、上海通用东岳、上汽通用五菱、一汽丰田、一汽夏利、一汽大众的多款车型入选;在新能源车辆方面,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长春华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显示,北京汽车、长城汽车、奇瑞汽车的三款纯电动轿车入选了该目录,没有新增的燃料电池乘用车。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并未将纯电动及燃料电池乘用车划入车船税征收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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