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保健品命名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了解,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并制定了《保健食品命名指南》。今后,“秘制”、“高效”、“顶级”等词语将不会出现在保健品名称上。
根据上述新规,保健食品名称中禁止出现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精制等溢美之词;也不得使用宝、灵、强效、高效、速效等夸大性词意及最、第一、顶级等绝对化词意。此外,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人名、地名、与产品特性无关词语、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也被禁止。
规定还要求,除配方为单一原料且以原料名称命名的商品外,保健食品的通用名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此外,保健品也不得使用与已经获得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在音、形上相似的任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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