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发布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了解,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表示,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开始执行首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下称《目录》),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的车免征车船税。
《通知》同时规定了节能车辆以及新能源车辆的认定标准,其中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车型属于节能车,而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均属于新能源车。
《目录》包括江淮同悦、悦悦,比亚迪F3、G3,奇瑞QQ3、A3等自主品牌,但入围最多的仍是一汽大众,包括高尔夫、宝来、速腾在内共有7款车型入围。而新能源车名单中,入围车型大部分是纯电动以及混合动力商用车,乘用车当中入围的只有吉利、红旗以及比亚迪的几款混动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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