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俄强烈反对航空碳税 或致机票涨价100元

已经于1月1日开征的航空碳税遭到了中美俄等国的强烈反对。研究显示,如果航空公司将碳税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的话,国际航线飞欧机票的价格预计将上涨超过16美元(折合人民币101元)。

据了解,如果欧盟一意孤行,中美俄有可能实施取消欧洲客机订单、对欧征收巨额燃油税或“飞越权费用”等反制措施。

抗税 中美俄反制措施呼之欲出

分析指出,2012年1月1日只是开征航空碳税的法定实施日期,但真正开征估计要等到2012年3月。

此前,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已经发出呼吁,要求中国航空公司采取“三不”对策,即“不参加欧盟碳市场交易,不向欧盟管理成员国提交监测计划,不与欧盟谈判优惠条件”。

一位接近国家发改委决策层的权威人士表示,针对欧盟法院2011年12月驳回美国航空运输企业对航空“碳税”提起的诉讼,中国民航局将在元旦假期结束后发表声明,“多个部委也正在研究相关应对措施,保护中国公民和企业的合法利益”。

上述权威人士还透露,中国民航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已建立部际协商机制,并达成共识,“我们坚决反对欧盟采取此类单边措施,也与美国、俄罗斯、印度等数十个国家保持密切联系”。

外界猜测的“一揽子”反制措施包括:美国或反过来向欧盟赴美航班征收“碳税”;俄罗斯或对欧盟所有飞越俄罗斯的航班收取10倍于“碳税”的“飞越权费用”;中国或对欧盟赴华航班征收燃油税。

据悉,目前空客公司总裁已经致信欧盟委员会,对中美俄三国可能取消空客订单而表示担忧。

分析认为,目前欧盟政治上骑虎难下,必须彰显其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全球领头羊形象;经济上乐观其成,可以获得额外的收益,补贴欧盟债务危机,创造就业机会等等。

欧盟坚决征收航空“碳税”,一个用意是“救市”欧盟碳交易市场。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资料显示,受宏观经济疲弱和无序的超额供应,欧盟碳交易市场当前行情创历史新低,2011年12月每吨碳排放价格低于8欧元。欧盟气候变化委员会发言人此前也表示,航空公司必须明白碳排放价格将升高。

对于中美俄三国的博弈空间,有专家预计,面对所有其他主要国家的强硬反对,2012年初,欧盟有可能借某些技术问题上的不完善,“体面地”宣布暂缓航空“碳税”;或者美国航空业等可能联合起来将该问题提交位于海牙的国际法庭,从而迫使欧盟暂缓航空“碳税”。

阴影 今年中国航空业前景不乐观

早在2009年8月下旬,欧盟就公布了一份包含2000多家航空公司的名单,进入名单的航空公司2012年起都将被征“碳税”。其中,中国的航空公司共有33家,包括国航、东航、南航三大航空企业等。

分析认为,如果航空公司将成本全部转嫁给消费者,预计2012年国际航线飞欧机票价格将平均上涨16至17美元。长期来看,碳税征收方案难以执行,如果欧盟坚持,很可能引起其他国家效仿欧盟做法来补贴本国航空,将引起全球范围的航空保护。

据前瞻资讯数据中心监测,北京至巴黎航线目前经济舱票价在4000元,头等舱票价在15000元。按照上述算法,该航线机票价格的增量范围在40元至900元不等。

国际方面,全球第二大远程航空运营商德国汉莎航空公司2日表示将准备上调机票价格,成为欧盟航空“碳税”启动以来,首家宣布上调机票价格的大型航空公司。汉莎称,2012年将因此面临1.3亿欧元(合1.68亿美元)的额外成本。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仅2012年一年,中国各大航空公司起码需要向欧盟支付约8亿元人民币,2020年超过30亿元人民币,9年累计支出约176亿元人民币。中国飞往欧洲的航班每增加一班,一年将增加1500万元人民币的额外成本支付。

由于中国国航是目前中欧航线上中国航空公司中份额最大的,也是2005年以来中欧航线数量和航班数量增长最快的,预计2012年受‘碳税’影响最大。

出路 碳减排应建立全球协作机制

中国民航局副局长王昌顺早前在会见欧盟气候总司司长乔斯·德尔贝克(JosDelbeke)时曾强调,欧盟单边强行将进出欧盟的国际航空排放纳入EUETS,违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各自能力原则及其《京都议定书》的有关规定,也不符合《芝加哥公约》和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相关规定。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综合部主任葛察忠表示,欧盟的碳政策有很大的漏洞,“非欧盟航空公司为了避免购买碳排放权,可能会选择绕过欧盟的线路,此举实际上增加了碳排放”。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理事长乔瓦尼·比西尼亚尼也曾明确表示:“飞机途经多国,从起飞到降落一直在排放二氧化碳,而全程的碳排放费用都缴纳给欧盟,十分不合理。”

葛察忠等学者建议,中国可以入股欧洲航空企业,取得企业间碳排放交易的优先权与定价权,并分享由碳排放交易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从而缓解中国航空业受“碳税”的冲击和束缚。

中国宏观经济学会低碳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占五表示:“在碳排放问题上,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全球性解决方案,不是欧盟单边碳排放交易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宣增益建议,国际民航组织(ICAO)是解决和处理国际航空减排的最恰当机构,“但长远而言,构建全球统一的国际航空减排交易机制才是必由之路”。

但目前,这个机制落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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