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炮轰美反补贴政策 专家:不要过早乐观
19日,一则来自美国的消息引爆了国内产业界,当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GPX国际轮胎公司和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政府案》做出判决,判决称,在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财政援助不能够被认为是补贴。这意味着,自2006年美国商务部重启对华反补贴调查以来,做出的30宗反补贴决定均不符合美国法律。
对此,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21日做出了回应,该负责人表示美方多年来对中国进行的反补贴调查既违反世贸规则,也没有美国法律依据,希望美方尽快纠正其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情况下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的错误做法。
该负责人表示,2006年11月以来,美商务部在不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对中国开启反补贴调查,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美方更加频繁地使用反倾销反补贴措施限制中国产品。在中方将美方错误做法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后,世贸组织上诉机构于3月11日裁定美方涉案双反措施(DS379案)违反世贸规则。同时,中方认为美方做法也缺乏美国国内法依据。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零售及快消品行业研究员介绍,去年10月,美国际贸易法院做出判决,认定美商务部在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采用替代国方法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存在双重救济,要求美国商务部停止征收对中国涉案企业的反补贴税。去年11月29日,美商务部不服美国际贸易法院的判决,将该案上诉至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经过一年的审理,美上诉法院做出判决,完全支持了中方的抗辩意见。
“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判决,但该判决能否减轻中国出口企业在美国遇到的歧视现在还很难下定论,不要过早乐观。”该研究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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