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暂行条例》内容公布 孩子能入学啦!
根据新华社12月12日消息,《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不断提供更好服务的制度框架。
《居住证暂行条例》内容公布 孩子能入学啦!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根据《条例》,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条例》明确规定了居住证的“含金量”: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包括义务教育,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基本公共服务和权利。也就是说,之前一直存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读书难的问题将得到较为有效的解决。
在大城市就业的年轻家庭或许都有这样的体验,在生孩子之前或是孩子很小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买房,只有买房落户,才能让孩子在公立学校读书。将户口和房产相连结的做法,一方面增加了年轻人生活和育儿的经济负担,一方面也助推了房价。另外,这种户籍制度相当于人为将不同地域分隔开来,明明身在自己国家,却让人难以融入,在社会保障、工作机会(比如报考上海公务员需上海户口等)上都受到了限制。
解开户籍制度的束缚,其实也是整个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下静态管理的产物,体现了行政特征和限制自由流动的特点。这种制度在改革开放早期可能具有避免人口集中涌入大城市所带来的一些问题,比如拉美国家出现的虚假城市化问题等,从而保障了我国城市化的平稳进程。但是,这的确是以牺牲公平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种种不便为代价的。在市场化程度日益深化的当下,这一制度对于全国劳动力市场的真正建立和市场公平的实现都起了阻碍作用。居住证是打破户籍制度约束的一步,更深的改革还将涉及户口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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