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改革10条干货 份子钱可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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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长达近一年的多方争议,出租车改革终于落地。该疏还是该堵,该怎么解决司机和乘客都关心的收费和安全问题,这都成了这次改革关注的焦点。

出租车改革10条干货 份子钱可少交?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在如何对待打车软件这个破局者的问题上,开门立法显然更能体现这项出租车改革所牵涉的多方利益。

出租车司机和专车司机的口水战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不少出租车司机也在竞争压力和利益刺激下,转行做专车司机。出租车要登记为出租客运车,要交份子钱,在税收和管理方面支付的成本显然也高于约束较少的专车,这么一来,出租车竞争不过专车也就是理所当然的。

本次改革主要解决的也正是这个问题。根据这次文件,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车辆使用性质须登记为出租客运;专车平台不得将私家车(车辆性质不是出租客运,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和乘客对接;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而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正是份子钱的一部分。

出租车份子钱居高不下导致打的费用偏高、难打到车的现象背后,还有一个事实,那就是出租车公司的“垄断”性质。由于出租车公司的设立需要经过交通部门审核批准,而交通部门往往倾向于限制准入,因此出租车公司可以坐享垄断租。改革允许车辆在变更车辆性质为出租客运之后即可从事专车平台的预约车服务,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打破了这种垄断。出租车公司垄断租的丧失,也将促使其本身改变运营方式。

但这次改革也还是有一些难以理解之处。比如按照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否则可罚1万到3万。这个规定到底是保障了乘客的安全,还是将竞争有序化?这都很难说。这样的规定,相关部门还是应该多给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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