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永久提款机? 收费期限如儿戏
7月21日起交通运输部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对收费期限作调整。按照相关规定,高速公路或将长期收费。此消息引来一片质疑:说好的大部分公路免费呢?这何时才能兑现?
高速路永久提款机? 收费期限如儿戏
按照部署,今后我国将构建以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普通公路为主体、3%左右的高速收费公路为辅的路网体系,97%左右的普通公路实行完全免费通行,3%左右的高速收费公路实行由用路者付费。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这样的重大工程耗资巨大,如果全部由财政资金担负显然加重财政负担,而财政又取之于民,到最后为减轻流通成本而修建的高速公路反而会成为推高社会成本的推手。这显然并不符合本来的目标。
正因为如此,从本世纪开始,在高速公路修建上政府越来越多地采取广义上的PPP形式,在这种形式中,政府所负担的工程款大大减少,作为对价,政府往往需要在不同程度上转让给承建方特许权或者特许经营权。并且还要支付少量(相对于整个工程款和融资费用、运营费用等来说)的财政资金。这种模式下,政府的财政状况得以维持,税收政策和信用状况因而也能保持稳定;有相关资源的私人部门的介入也使得资金效率得以提升,在惠及其自身的同时,也通过不增加税收的方式惠及每个纳税人。官、民、商三方都能获利,只是有一点——这种模式决定了高速公路不是公益性的。
PPP模式的生命力的必要前提在于契约精神,如果参与方不能严格按照PPP协议和框架来办事,就很容易产生问题。目前的问题也确实在于,官和商可能并不是按照协议框架来办事的。按照一些地方对“统贷统还”的解释,即便辖区内只有一条收费公路没有还清贷款,其他收费公路就可以堂而皇之地继续收费。由于地方可以修新路,所以从理论上说,单凭“统贷统还”这一条,至少政府还贷公路就具有了无限期延长收费的理由。这就是为何舆论称高速公路成永久提款机的缘由。在BOT这类模式中,收费的并非政府,因此其背后有冠上“合作”的可能性。
但是,将高速路免费真的可行么?由于高速路总存在着一系列维护、保养等支出,免费意味着将由财政负担这部分支出。本来只由用路者多用多缴的支出变为了全体纳税人都需要多交的税,等于造成了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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