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肉质疑者再回击 “撕”也是一种启蒙
继僵尸肉被曝为假新闻事件后,12日,遭受“假新闻”质疑的新华社记者李丹发文反击,称核心事实由相关部门两次确认,并对质疑者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表示怀疑。”而僵尸肉质疑者洪广玉再次发文回击。
僵尸肉质疑者再回击 “撕”也是一种启蒙
双方争论的焦点如下:
一是“僵尸肉”的定义问题。李丹认为洪广玉在文章中将“僵尸肉”定义为“特指封存几十年的肉”,那么,除了“封存几十年”外,过期几年的冷冻肉品难道是可以安全食用的“放心肉”吗?但洪广玉则认为,从专业上来说,已经有“走私冻品”“冷冻肉”“走私肉”“过期肉”“变质肉”等称谓,新造一个“僵尸肉”,很容易误导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而走私肉既有变质肉也有没变质的;过期肉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但并不必然变质。
二是信息可靠性的问题。李丹在10日电话回访了洪广玉文中所涉及的相关部门,驳斥了洪广玉断章取义、选择性忽略掉一些重要信息,并且认为洪广玉仅凭4个电话就得出“僵尸肉”的系列报道是“嫁接演绎”并不符合专业精神。但洪广玉则继续反驳称他当然知道官方回应是值得辨析的。在中国,由于特殊的食品安全舆论环境,官方表态常不被信任,现实中也存在官方不知情,而少数执法人员掌握“猛料”的情况,但这仍然涉及如何判断个人信源是否为真的问题,官方表态好歹有官方信用作背书、有技术做支撑。
三是“僵尸肉”报道是否错误地将整个将冷冻肉行业推向困境的问题。李丹认为报道的出发点是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冷冻行业要健康发展,库里恰恰不能什么都装,更不能让过期肉瞒天过海流向市场。洪广玉则称自己从不认为消费者就一定比企业重要,更不认为消费者就一定就是对的。只有产业发展了,消费者才能得到更多的好处,两者不是对立的。报道既要重视消费者的利益,但也要为企业,特别是我所面对的食品行业创造公正、合理的舆论环境,我们不需要偏见。
可以说,双方的争论是相当精彩,招招非虚;谈论的问题也非常具有启发性和思考价值。洪广玉强调这不是“撕”,但前瞻财经认为,即使是“撕”,也是对公众的一种启蒙。公众必须明白媒体的报道也是有客观局限性的,就算读再权威的媒体文章都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公众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之间也有平衡的必要,是一种“兼则两全,偏则俱废”的关系。传统媒体报道更容易倾向于民粹主义的立场,指责政府管理不力,指责企业赚黑心钱——这诚然更迎合大众读者的心理,但却不总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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