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速收费将调整 小车收费下调1/3
广东作为2015年第一批纳入全国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联网的省份,高速收费的调整也引起有车一族的关注。对于车头低于1.3米,座位小于7座的车来说,降费就要来了!
广东高速收费将调整 车型分类收费标准一览
广东纳入全国ETC联网后,广东已安装ETC电子标签的车辆除了可以在省内高速公路上不停车通行ETC车道之外,还可在全国其他已联网省份的高速公路ETC车道不停车缴费快速通行。同时,其他已联网省份的ETC通行卡持有北京的速通卡、山东的鲁通卡、湖南的湘通卡、福建的闽通卡等并安装了电子标签的车辆也可在我省高速公路ETC车道不停车通行,真正实现一卡在手全国通行。
据悉,广东省将按照行业标准调整我省车型分类方式,并同步实施载货类汽车完全计重收费:
1,、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但座位数小于7座的面包车和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3;
2、2轴6轮,10座及以上、19座以下的中型客车,19座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下调为二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4;
3、车头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8的小轿车由原一类车上升为二类;
4、40座及以上的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上升为四类;
5、货车实施完全计重收费,整体收费水平基本持平,总体略有下调。实施完全计重收费后,四车道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12元/吨·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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