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委告铁路局难立案 “铁老大”怎么成了被告?

塔西佗

根据新华网和《浙江日报》的消息,浙江省消保委因铁路部门实行火车票挂失补政策,而把浙江地区铁路主管方上海铁路局告诉讼于法院,在1月30日得到法院官方不予立案的裁定后,向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又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出请求立案监督的报告。一时之间,“铁老大”被诉讼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

为何实名制下丢票仍然要全额补票?

事情缘起于2014年4月份一次寻常不过的“丢票事件”。消费者陈某通过12306官网购票,并通过正常检票程序进站乘车。出站检票时发现车票丢了,他提出凭本人身份证和12306网站反馈至个人邮箱的购票通知,要求车站核实后放行,然而车站坚持要求其全额补票。最终,陈某不得已全额补票。后来,他向浙江消保委进行了投诉,浙江消保委也陆续接到若干类似投诉。2014年年底,消保委将上海铁路局告上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舆论哗然。

上海铁路局和浙江消保委的对立点如下:上海铁路局坚称车站工作人员要求消费者补票的做法符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上述规定。而消保委则认为,实名购票信息在铁路售票系统中完全可以核查,要求消费者必须另行购票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案件叙述中,可以明显感到,这起诉讼绝非偶然。

“铁老大”虽然已经经历了市场化改革,成为了一个货真价实的企业,但是“老大”风采犹存。现在“铁老大”仍然是消费者在铁路服务供应上的唯一选择,这种垄断属性和以前遗留下来的行政色彩,使得它在市场面前显得有点自我感觉良好。正如上海铁路局声称的那样,车站的做法是遵照相关规定行事。此话固然不错,但是这规定的制定是否有消费者参加?又是否是市场调研的结果?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显然,这些规则也不过是铁路部门“关门立法”,没有充分尊重市场和消费者,这也是说为何这起诉讼绝非偶然的原因。只要垄断属性和行政遗风仍然存在,这种傲然于市场,不重视消费者的态度就不会有根本变化。

村上春树曾说“高墙和撞碎的鸡蛋面前,我永远站在鸡蛋的一边”,抱此态度的大有人在。“铁老大”的强势地位使其不易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和同情,因此更容易受到压力。在这件已经成为法律案件的事情上,法律思维应该优先。无论是“铁老大”的地位,还是社会舆论,都不应该对案件的走向起决定性影响,司法的独立性应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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