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期限将截止 北京部分餐馆仍未取缔霸王条款
“谢绝自带酒水”成了餐饮行业最出名的霸王条款
众所周知,酒水是餐饮行业毛利最大的业务板块。普通消费者下馆子吃饭为避免当“冤大头”,大多希望自带酒水。想要提高利润的餐馆显然不欢迎这种做法。“谢绝自带酒水”成了餐饮行业最出名的霸王条款。
针对这一现象,北京工商部门一个月前要求餐饮企业限期取缔包括“谢绝自带酒水”在内的6项霸王条款。整改期限今日截止,然而根据媒体暗访的结果,仍有餐馆“顶风作案”。工商部门表示,对于拒不执行的将从重处罚。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走访了朝阳大悦城内的十余家餐厅,共有两家餐厅明确禁止自带酒水:绿茶餐厅和便宜坊烤鸭店。
绿茶餐厅“谢绝自带酒水”,但并未明示。位于8层的绿茶餐厅装修绿意盎然、大众价位,生意也很火爆,门口坐满排号等座的顾客。一位服务员告诉北青报记者,店内禁止自带酒水,无论白酒还是啤酒都不行。这位女服务员热情招呼顾客并劝解说:“我们这里酒特别便宜,京酒才58元一瓶,啤酒也只有10元,您没必要非得自己带。”
位于7层的便宜坊烤鸭店是便宜坊集团的加盟店。该店的一位值班服务员说:“不允许自带酒水。”当听到记者询问工商局已认定这种行为是霸王条款时,该服务员仍坚称:“不允许。”
北青报记者调查的多数餐厅均明确表示不限制自带酒水:将太无二、齐鲁之邦、西贝莜面村等餐厅均表示消费者可以自带酒水,白酒、红酒、啤酒或饮料均不限制。
此外,还有几家表示可以自带,但要收取开瓶费。云南菜蜜桃餐厅对于自带酒水比较灵活,服务员表示,如果白酒可以自带,啤酒店内卖得便宜,最好不要带;雕爷牛腩则表示,如果执意自带酒水,每瓶将收取99元开瓶服务费。
今日,将是北京市工商部门宣布“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等6种餐饮行业常见现象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整改大限的最后一天。
工商部门将如何处罚拒不整改的餐饮企业呢?工商方面相关负责人透露,将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处理,当事人合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经督促、引导,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合同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对于拒不纠正错误,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将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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