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公害有四件发生在日本 那些年日本伤不起

面对日本环境省指名道姓地指控,多少有点理亏的我们不禁无言以对。其实,以“洁身自好”自诩,居高临下控诉中国雾霾累及邻舍的日本,一如英美等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领域也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弯路。

前瞻经济学人

据朝日新闻道,位于北京的日本驻华大使馆本周在北京日本人学校召开了面向家长的说明会,介绍北京的大气污染情况。使馆医务官平野加容子就在说明会上明确表示,北京目前的情况与三重县四日市市在1960年代~1970年代流行的日本四大公害病之一“四日市哮喘”很类似。

笔者翻阅史料发现,世界环境污染最著名的“八大公害”事件中,有四件发生在日本,可见战后日本的环境污染程度何其糟糕。(八大公害分别是比利时的马斯河谷烟雾事件、美国的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美国多诺拉事件、英国伦敦的烟雾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日本四日市哮喘病事件、日本糠油事件、日本富山骨痛病事件。)

二战后,“经济高增长”成为东京政府唯一的追求目标,而污染则被视为资本积累过程中必然的伴随物而被默认。随着钢铁、汽车、煤炭电力等行业的大力推进,生产大规模扩张造成的工业污染使东京城市上空的烟雾增多,空气质量急剧恶化。与此同时,随着汽车的迅速普及,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也日趋增长,引发了多起光化学烟雾事件。直至情况已恶化到严重影响到居民身体健康时,才使得东京政府逐步意识到“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做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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