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胜诉美对华暖水虾反倾销案
据前瞻网记者获悉,世贸组织日前裁定美对华暖水虾等反倾销措施违规,中方获全面胜诉。
2004年11月30日,美国对我输美暖水虾实施反倾销措施,除1家企业获得微量税率外,其余应诉企业税率为27.89%至82.27%,未应诉企业税率高达112.81%。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2003年我国暖水虾对美国出口金额已达3.8亿美元,因此该案成为我国农产品领域遭遇的最大一起反倾销案。
对于美国商务部不公正、不合法的裁决,我国两家强制应诉企业先后3次将美商务部裁决起诉至美国际贸易法院,2010年7月29日,获得最终税率分别为5.07%和8.45%,但美国未纠正其违反世贸规则的“归零”做法。
2011年2月28日,中方就诉美反倾销世贸争端案提出磋商请求,将美对华暖水虾反倾销案“归零”做法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当年7月22日,中方提出补充磋商请求,将美对华金刚石锯片采取的反倾销措施中的“归零”做法也纳入争端范围。
根据中美双方协议,美国应在世贸组织裁定之后的八个月内修改涉案措施,使之符合世贸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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