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丫头卖狗肉 融资性担保业隐患重重
随着我国部分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数量增多,市场竞争加剧,兼因监管基础薄弱,融资担保业违规现象增多,行业存在诸多风险。
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文海兴昨日向媒体通报了2011年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情况。2011年融资性担保贷款不良率为0.8%,但目前融资性担保行业仍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违规经营造成当前融资性担保业隐患突出。
非国有担保机构占比超八成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截至2011年末,全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共有法人机构8402家,较上年末增加2372家,增长39.3%,其中,国有控股占18.7%,民营及外资控股占81.3%,民营及外资控股机构占比同比增加5个百分点。在保余额总计19120亿元,较年初增加5374亿元,增长39.1%。
截至2011年末,融资性担保机构资产总额9311亿元,同比增长57.2%。净资产总额7858亿元,同比增长63.8%。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18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1.8%,占年度担保业务收入的51%;担保赔偿准备金余额31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2.7%,占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7%。担保准备金合计56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1%;担保责任拨备覆盖率为607.5%,较上年末增加100个百分点。
到去年底,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12747亿元(不含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贷款),同比增长39.8%。其中,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9857亿元,同比增长40.5%,占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的77.3%。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截至2011年末,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计15997家(含分支机构),同比增长32.6%。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1274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629亿元,增长39.8%;融资性担保贷款户数18.1万户,较上年末增加1.6万户,增长9.6%。融资性担保贷款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余额占比2.2%,户数占比9.7%,较上年末分别增加0.4和0.5个百分点。
今年将继续加强风险监管
去年以来,银监会通过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全面规范整顿和风险排查,融资性担保机构逐步树立审慎经营意识,风险管控水平不断增强,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逐步走上规范轨道。文海兴称,今年将加强监管、预判、保证金管理等多个重点工作。
风险管控水平方面,截至2011年末,融资性担保代偿率0.5%,损失率0.02%,同比减少0.02个百分点,担保责任拨备率为2.9%。
文海兴表示,2012年融资性担保机构地方监管部门将继续把握风险监管主线,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权力与责任、监管与发展的关系,积极探索分类监管,提升日常监管有效性,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文海兴同时表示,下一步联席会议将深入研究分支机构管理、再担保机构发展、资本金运用等问题,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措施;研究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银担合作,适当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建立长效的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补助等机制,推动担保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此外,还将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调整发展战略,结合“三农”、“小微企业”实际需求,切实服务实体经济,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的各项要求。
违规经营是担保业最大隐患
文海兴指出,目前我国担保行业缺乏有效监管所聚集的风险和问题还比较突出,加之近年来机构增加过快、数量过多,监管基础薄弱等问题仍较为突出,特别是近期相继出现的一些融资性担保机构因违规经营导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事件暴露出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自身经营管理不规范、偏离主业、内控机制欠缺、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管等问题,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他介绍说,部分地区批设融资性担保机构数量过多,加剧了担保市场的过度竞争和乱象,整个行业呈现“僧多粥少”的局面,担保放大倍数难以提高,不利于融资性担保机构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形成,融资性担保机构难以靠担保业务实现盈利,业务偏向“异化”,违规经营增多。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同时还有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依法合规和风险管控方面缺乏有效约束,热衷于担保业务之外的高风险、高收益活动,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主要表现在:挪用或占用客户保证金和客户贷款风险。
文海兴举例称,近期发生的中担、华鼎、创富风险事件主要由于担保机构在账外挪用客户保证金或利用关联企业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用于高息放贷和高风险投资,导致资金链断裂形成较大风险损失;资本金不实的风险,融资性担保机构股东直接或变相抽走资本金或融资性担保机构违规运用资本金,从事高风险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和关联交易风险;以委托贷款等方式掩盖代偿风险。
文海兴指出,一些地方的监管部门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重发展、轻监管现象,风险意识和日常监管不够到位。同时,与融资性担保机构数量和业务的快速增长相比,监管资源不足,且专职人员少,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监管能力不强,监管有效性亟待增强。
大多数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挂羊头卖狗肉”
有人问目前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对此,相关负责人回答称,大部分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务正业,形成的风险隐患和负面影响较大。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目前我国担保机构按业务性质分为融资性担保机构和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已经纳入监管体系,由各地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审批和监管,主要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非融资性担保、再担保等业务。
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目前没有纳入监管体系,只要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直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或其他注册登记即可成立。
据统计,截至2011年末,全国共登记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约1.38万户,除少数专业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主要经营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担保业务外,其余大部分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打着“担保”旗号不经营担保业务,主要从事民间借贷等活动。这些机构,给担保行业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危害整个行业健康发展,政府须加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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