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保安公司布局中国 保安行业监管趋严

观望“改制”

在WTO谈判中,中国承诺放开保安业。2010年1月1日生效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改为保安行业的监管者,确立了“管办分离”、“市场化运作”的改制目标。

此前,长达20余年时间里,按照相关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只能由公安机关独资开办,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经办保安服务公司。

“管办分离”改革涉及核心的利益关系——人事安排和产权归属,公安、国资委、财政、审计、劳动、人事等多个政府部门参与,目前还没有系统的改革方案。

在地方改革案例中,2010年下半年,山东曲阜保安公司采用了“卖光”的方式,国有资产全部退出,由改制后的新公司一次性买断,完成改制。此后浙江台州、江苏常熟等地的保安公司曾前往取经,不过后来者寥寥。

在2011年11月的保安高峰论坛上,中国保安协会会长罗峰对上述模式表达了不同意见,“在管办分离前,首先是对现有公安机关领导的国有保安企业进行重组,成立集团公司,把国有保安企业做大做强。至于是交由国资委直接管理还是由国资委委托公安机关管理,或是暂时保持继续由公安机关管理,我认为都可以探索。但是有一条原则,绝不能简单地把国有公司卖给个人。”

今年9月初,中央政法委高层强调,要积极探索一条社会责任为先的中国特色保安事业发展路子,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张强对此解读为:“这为国有保安企业的发展坚定了信念、树立了信心以国有保安为主导的保安行业发展格局体现了我们的国情社情。”

而“全面部署落实保安公司改制,研究加强保安监管力量建设”已经纳入公安部明年的工作日程。公安部将出台《关于保安服务公司改制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改制目标、原则和要求,全面部署各地贯彻落实。

与此同时,外资保安公司布局中国市场或是改制动力之一。《条例》明确,除了武装护卫等特殊服务,保安企业不需要国有资本控股。而包括英国安保巨头Group 4 Security(G4S)在内的国际保安公司巨头,已在中国热身多年,在开放外资前,于北京、上海等地尝试物业管理、安保咨询等。

一位北京民营保安公司负责人分析称,目前国外安保公司正迅速进入中国市场,这对国内相关公司来说,是极大的挑战。不过,短期内,人防领域不会有外国公司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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