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场监管风暴即将来临

天眼视界

2

(图片来源:摄图网)

作者|程墨 来源|天眼视界(ID:tysj-999)

这个周末发生了三件大事,直指上市公司疯狂财务造假的顽症,一场监管风暴即将来临!这个重大市场信息,股民朋友必须高度关注,怎么重视都不为过!

第一件事:

4月24日,证监会官网发布《证监会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文,重申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信息是证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财务造假严重挑战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毁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破坏市场信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毒瘤”,必须坚决从严从重打击。

证监会在文章中点名了四家违规较为严重的上市公司:索菱股份(002766)、藏格控股(000408)、龙力生物(002604)、东方金钰(600086),指他们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影响极其恶劣。

第二件事:

4月24日,证监会通报了对84家首发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的情况,有30家涉嫌财务造假的拟上市公司被迫撤回IPO申请终止审查。证监会根据检查情况对“问题企业”进行了分类处理,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21家保荐机构、17家会计师事务所、7家律师事务也将面临后续处理。

证监会表示,将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用足新证券法,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第三件事:

4月24日,兆新股份(002256)发布了2019年年报公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兆新股份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兆新股份全部在任董监高均表示不能保证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或无法发表意见。

4月26日,深圳证监局官网发布公告,责令兆新股份重新编制2019年年报,由审计机构对重新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审计,并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依法披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年报。

大约十天前,在美国上市的中资企业瑞幸咖啡因疯狂系统性财务造假,不但引发全球资本市场高度关注,而且引起中国证监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很可能这是触发本次A股市场监管风暴的导火索。

A股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问题,一直屡禁不绝,近年来被曝光的一些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甚至更加触目惊心。印象中就有康美药业(600518)、康得新(002450)、獐子岛(002069)、抚顺特钢(600399)、尔康制药(300267)、万福生科(300268)、紫光古汉(000590)、绿大地(002200)、欢瑞世纪(000892)、博腾股份(300363)、千山药机(300216)、藏格控股(000408)、航天通信(600677)等。

去年两只所谓“白马股”康美药业和康得新,被曝出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地实施财务造假,金额超过百亿,股价暴跌超过90%,更是让数十万投资人欲哭无泪。

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有多疯狂,从证监会通报的最新情况来看,不但是前赴后继,而且是有增无减!

据最新证监会公开通报,2019年以来,证监会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已累计对22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立案调查,对18起典型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财务造假涉嫌犯罪案件6起。

通报指出,上述案件呈现以下特点:造假周期长,涉案金额大;手段隐蔽、复杂;系统性造假突出;主观恶性明显。此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往往伴生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信息、大股东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执业、“看门人”作用缺失的问题依然突出。

通报强调,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新《证券法》,集中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加大证券违法违规成本,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纪律和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看看,其实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和IPO企业财务造假问题的严重性、社会危害性、产生问题的根源,以及准备采取的措施,似乎一清二楚,一目了然,可是,几十年过去了,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而且此类严重违法犯罪问题最近两三年呈愈演愈烈之势。

在我看来,关键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所谓依法惩处、严肃打击,雷声大雨点小,并没有对这个令股民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问题,形成足够强大的威慑力。但愿这次监管风暴,能让市场正本清源。

因为虚假上市、财务造假,可以轻而易举地套取巨大经济利益,因此上市公司和IPO企业中,一定会有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关键在于我们如何运用好法律的武器,切实负起监管的责任,对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严惩不贷。

在我看来,只要做到了以下几点,就可以基本遏制住上市公司和IPO企业疯狂财务造假的势头:

1、对申报IPO企业财务造假的,无论数额大小,情节轻重,一律退回申请。对于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对拟上市公司进行巨额罚款,对报送资料的券商、财务会计师、律师事务所进行罚款、暂停其IPO相关业务,严重的吊销其IPO相关资质。对涉嫌犯罪人员,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对上市公司IPO后一年内发现财务造假的,一律中止上市,由上市公司退回募集资金及相当于银行一年期存款利息两倍的补偿金;上市公司无力偿还的,拍卖实际控股人的股权予以补偿;上市公司和大股东无力赔偿的,由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按当初收费比例代为偿还。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3、对IPO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发现财务造假的,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在公司被披露出财务造假后,对于二次市场上之前购买并持有该股票的股东抛售股票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给予现金补偿。上市公司及大股东不足以赔偿的,由负有监管责任的券商和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承担连带经济责任,代为补偿。对相关责任人,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于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处罚和责任赔偿,导致公司无法持续经营,或者触发其他符合退市条件的,依现行退市规则坚决予以摘牌。

若能把上面四条真正落到实处,则不但能全部收回上市公司和IPO企业及其大股东疯狂财务造假获得的巨大非法利益,而且会让他们赔得倾家荡产;负有直接责任的违法犯罪人员,还会付出人身自由的代价。

只有罚得让违法犯罪人员和相关企业、中介机构发自内心对法律产生敬畏,才能遏制住让股民深恶痛绝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顽症愈演愈烈。这是国外市场成熟国家最宝贵的经验教训总结。过去几十年我们为什么做不到?将来我们会做到吗?证监会的官员们想清楚了这两个问题,遏制上市公司疯狂财务造假的问题就迎刃而解。

一场严打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监管风暴即将来临,存在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一经曝露,股价少则暴跌50%,多数暴跌超过80%,其中一些还面临强制退市风险,股民们必须盯大眼睛,小心踩雷。

强烈建议大家对存在下列5种情况之一的上市公司小心回避:(1)存货过高的;(2)应收款过大的;(3)关联交易金额过大且不透明的;(4)前5天客户和供应商过于集中的;(5)成长性显著高于同行公司却无独特竞争力的。没有这方面专业知识的,最好等上市公司年报和一季报出来了加仓。

对于不慎踩雷的公司,第一时间清仓出逃,不要心存任何幻想!清仓后保留交易记录,报名参加集体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者按: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天眼视界(ID:tysj-999),作者:程墨

可行性研究报告
天眼视界

本文作者信息

天眼视界(财经自媒体)

关注(67)赞(2)

邀请演讲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合作

咨询·服务

相关阅读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