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将推房价见顶

 面对房价高烧不退的局面,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并没有提及实践证明效果不佳的房地产调控,而是从农村土地改革、房地产税体系建设、房产信息平台建立等方面另辟蹊径,致力于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这些建议一旦执行,势必对普遍看涨的国内房地产市场,产生根本性的、深远的影响。

中央决定征收房产税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设,使其尽快从土地财政依赖中摆脱出来;二是调节居民财产性收入,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三是抑制多套住房囤积,防止房价过快上涨。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在全国房价连续20多个月上涨,一线城市同比上涨超过20%的情况下,无论出于哪个方面的考虑,开征房产税都已经刻不容缓。

依据《决定》提出的“加快房地产税立法”说法,我们预计包括房产税在内的房地产税法律法规,将在明年全国两会期间获得通过。由此也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房产税的合法性和权威性问题。

尽管如此,由于房产税属于对于房屋所有者的直接课税,开征房产税难免会遭受相关利益主体的反对。然而,如果考虑到越涨越买的住房市场,实质上已经被投机需求和投资需求所控制,如此泡沫累积可能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将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深重影响,则开征房产税属于政府政策市场失灵的必要修正。

从2011年1月开始的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来看,由于征收范围较小、税率偏低,房产税既无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分别是每年1亿元和10亿元左右),对于房地产市场也没有起到多少调节作用。如果考虑到各地对于房产税的极大抵触态度,上海、重庆敢于先于其他城市第一个吃螃蟹,还是值得称道的。总结两地的试点,房产税的推出主要在于显示一个政策信号,但在高昂的房价和巨量的地方政府土地收入面前,房产税的力度和作用又太微不足道了。

预计全国性的房产税法律将给出房产税的豁免条件、课税依据以及税率的浮动范围,各地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性税率。房产税立法获得通过后将在全国分批实施,最早可能在一线城市实施,在规定的年限内在全国所有地方普及。

很多人担心各地在推进房产税时避重就轻,尽可能采取轻微的税负,以免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在地方利益与房地产市场绑在一起时,地方必然维护房地产市场;而在农村土地改革、减少地方征收土地范围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将逐渐从土地市场中脱身,征收房产税以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将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动力。由此,房产税将对未来时期的房价起到重要抑制作用;住房所有者也将在某种程度上抵制房价上涨,以免加大自己的长期税收负担。

总之,鉴于包括房产税在内的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的改革已经明确,多年来形成的中国城镇房价只涨不落的预期将发生逆转,多套住房持有群体有可能转向抛出变现,不再购进囤积。一旦这个局面形成,包括一线城市在内的房价和地价,将步入一个漫长的回落过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曹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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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海(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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