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谈判已经进行到第十一轮,美方加征关税对纺织业450亿美元的产品有影响

朱琳慧

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2019年5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对约3000亿美元中国商品拟加征25%关税清单,两份清单以互补的形式几乎覆盖了行业全部对美出口的纺织服装产品,总额约450亿美元。中方就美方加征关税也公布了反制清单,并且同时在国内实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

中美贸易谈判已经进行到第十一轮

2018年3月23日特朗普在白宫正式签署对华贸易备忘录,中美贸易摩擦逐渐升温,而2019年5月17日USTR再次发布了针对自华约3000亿美元商品的拟征关税清单,当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期,并将于6月17日举行听证会,最终结果将于6月底左右公布。短期看双方正由“以谈促和”,向“以打促和”的局面转变。总之,自2018年初经贸磋商启动以来,十一轮的谈判已取得很大进展,两国就大部分内容达成共识,但磋商也经历了几次波折,每次波折都源于美国的违背共识、出尔反尔、不讲诚信。参考2018年贸易谈判进程的曲折性与反复性,贸易的最终谈判结果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图表1:中美经贸磋商历程(一) 

图表2:中美经贸磋商历程(二)

中美贸易摩擦对纺织业的影响

美方加征关税清单对纺织业的影响

2019年5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对约3000亿美元中国商品拟加征25%关税清单中,涉及我国纺织行业对美出口比重较大的服装(HS61、62章)和大部分家用纺织品(HS63、94章)以及部分纺织机械产品(HS84章),涉及纺织行业对美年出口金额超过400亿美元产品。

此前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其中已经包括了几乎全部种类的纺织纱线、织物、针织、产业用制成品及部分家用纺织品和纺织机械产品,这些产品对美年出口额逾40亿美元,至此两份清单以互补的形式几乎覆盖了行业全部对美出口的纺织服装产品,总额约450亿美元。

图表3:美国加征关税清单中涉及我国纺织行业对美出口产品金额(单位:亿美元,%)

注:以美国统计口径,按海关HS分类

中方就美方加征关税也公布了反制清单

美方上述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升级,违背中美双方关于通过磋商解决贸易分歧的共识,损害双方利益,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为捍卫多边贸易体制,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我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对已实施加征关税的600亿美元清单美国商品中的部分,提高加征关税税率,分别实施25%、20%或10%加征关税;对之前加征5%关税的税目商品,仍继续加征5%关税。

 图表4:中方反制清单中纺织相关产品税目统计(单位:条,%)

另外,有多个化纤原辅料商品在加征关税之列,其中溶解级化学木浆(47020000)、乙二醇或二甘醇的单丁醚(29094300)、乙二醇或二甘醇的其他单烷基醚(29094400)、其他腈基化合物(29269090,己二腈在此税号项下)等产品保持加征5%的关税税率,对再生纤维素纤维行业和锦纶行业有一定影响。

试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已经开展

2019年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已发布公告,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

根据公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接受有关利益主体申请,并在对有关申请逐一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并制定公布排除清单。

对排除清单内商品,自排除清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加征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对排除清单公布前已经停止或已暂停加征关税的商品,已加征关税不予退还。

图表5: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

以上数据来源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市场需求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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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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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琳慧(资深产业研究员、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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