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冰冰任泉涉内幕交易属无稽之谈

 11月6日晚,有微博认证用户曝出,内地女星李冰冰和男友任泉涉嫌在今年6月至10月,涉圣莱达内幕交易及利益输送,获利2000多万。对此,李冰冰表示自己和任泉投资了一家基金公司,投资由这家公司负责,自己并不参与投资决策。任泉方则表示此事为"造谣瞎掰"。

我们看看事情的经过,今年6月,李冰冰和任泉通过自己投资的华博鑫业,用7600万元代价火线入股祥云飞龙。10月,祥云飞龙借壳圣莱达方案公布,圣莱达连续7个涨停。4个月,李冰冰和任泉获利2000多万。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2013-2017年中国证券经营机构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1-10月,证监会新增调查内幕交易案件158起,立案67起,占全部立案案件的42%。在查处的内幕交易案件中,主要内幕信息仍为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此外,高送转、股份回购、矿产收购等领域也是内幕交易的多发环节,在利空信息发布前卖出股票避免损失等内幕交易与信息披露违法于一体的复合型违法行为也不断增多。

两位明星"股神"显然被内幕交易这顶大帽子扣得花容失色,纷纷解释自己和华博鑫业的关系。更有媒体将李冰冰任泉"内幕交易"事件与最近小S老公和公公涉嫌股权内幕交易一事相提并论。

查阅相关法律条例,股权内幕交易包括:

一、买入或者卖出与内幕信息相关的证券。即内幕人员直接或借他人证券账户买入或者卖出相关证券的行为。

二、泄露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信息者只要客观上实施该行为,不论其行为的动机属故意或过失,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建议他人买卖证券。内幕人员并没有直接向他人讲述内幕信息的内容,而是向他人提出买卖与内幕信息相关的证券的建议。建议行为是一种促使他人进行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被建议者或者根本没有交易证券的意图,或者没有交易该种证券的意图,或者在交易量和交易价格上不确定,行为人的建议起到鼓励、推动和指导的作用。

前瞻产业研究院认为,公司在上市前一般存在急迫的资金需求,而且公司上市后股价走势也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上市前引入资金的事件在国内外资本市场非常普遍。并且李冰冰任泉这种入股行为,有36个月的股票锁定期,能不能获利还要看那时的股票出售价格,两千万也仅仅是目前的账面盈利罢了。

从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例来看,利益输送多针对已上市公开发行的公司。如果有人提前进入圣莱达,就有可能是内幕交易;但提前进入祥云飞龙则是较为常见的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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