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产业化标准年底颁布 三大主体共同推进产业化发展

住建部日前公布了《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区)发展规划及评价标准》(讨论稿),并表示已有17个城市初步意向申报为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

讨论稿显示,住宅产业化近期发展目标为:到2015年,在全国培育20个左右试点城市(区),其中,东部地区发展10个左右,中西部各发展5个。讨论稿正处于意见征求阶段,有望年底颁布实施。

住宅产业化是以工业化的方式大规模生产住宅

长期以来,我国住宅建设生产效率较低,人均竣工面积更是一直徘徊在20平米左右,美国人均竣工面积是我们的2-4倍为40-80平方米,日本更是高达80-100平方米。我国建筑业不仅人均产量低于全社会平均水平,产值利税也处于较低水平。同时,我国住宅质量还存在达不到设计要求与用户要求、使用功能差等问题,住宅建造的大量投入存在资源浪费成本剧本居高不下的局面。

用传统的方式生产高品质的住宅需要大量的熟练技术工人,我国一直存在熟练技术工人不足,劳动结构严重失衡的问题。而且,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依托劳动力资源的产业也将面临着劳动力供给不足,成本上升的问题。

建筑业和房地产行业早已成为我国支柱产业,在可预见的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住宅依然会是重要的消费热点,未来社会对住宅依然有大量的需求。何况,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国家发展战略下,大量新城的建设需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都需要引进现代化的生产方式。住宅产业化的发展正是迎合了这方面的需要。

住宅产业化的概念最早是由日本通产省在1968年提出来,指用工业化生产的方式来建造住宅,以提高住宅生产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住宅的整体质量,降低成本,降低物耗、能耗。

我国于1994年首次在官方讲话中提出住宅产业化这一概念。住宅产业化就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工业化方式生产各种住宅部品、构配件,然后在施工现场进行部品、构配件的组装,同时实施住宅全装修一体化,最终投入市场。

住宅产业化长远的目标就是以工业化、社会化大生产的方式大规模生产住宅,缩短建设周期,提高住宅生产的劳动生产率,满足社会需要,同时将整个行业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建立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基础之上。

截止至2012年底,我国已建成33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政策措施引导与强制性推进住宅产业产业化的发展,设立试点城市与产业化基地是重要的措施。

2002年7月,建设部颁布了《住宅产业化基地实施大纲》,其目的在于培育一批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骨干企业,建立起以这些骨干企业为主体,产业关联度大,技术集约程度高,有市场前景的住宅产业化基地,在住宅产业化进程中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2006年6月21日,建设部颁布《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实施大纲》,更新了2002年颁布的《住宅产业化基地实施大纲》。在原大纲的基础上要求,住宅产品必须向标准化、系列化、规模化、产业化、模块化和通用化发展,以改善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方便设计和施工,为工业化住宅建筑体系奠定较好的物质基础。

这个政策的颁布标志着住宅产业化终于从概念性的推广到实质性的落地。产业化基地也涉及的领域也从单一的结构、家居发展到房地产开发、机制研究、标准化、示范城市等范畴。

前瞻出版的《2013-2017年中国住宅产业化发展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截止至2012年底,我国已建成33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在我国已有正式获批的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中除深圳市、济南市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市(现代建筑产业化)、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外,其余全都是建设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大型领军企业。因此,从形式上看,可以分为企业主导和政府主导两种形式。

从具体类型看,前瞻认为可以分为开发企业联盟型、部品生产企业型和综合试点城市型三种类型。其中,开发企业类型的产业化基地,主要研究开发新型工业化的住宅建造方式;部品生产企业型产业化基地,主要以提高企业核心技术与部品的标准化、系列化、装配化、工业化水平和工程化能力;综合试点城市型产业化基地专门成立工作机构,根据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快制定本地区的住宅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完善管理运行机制。

三大主体协同推进有效合作,共同为我国住宅产业化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图表1:截止2012年底我国住宅产业化基地一览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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