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开征倒计时 施行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

苏新明

前瞻经济学人

环保税开征倒计时 施行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在2017年年底前确定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按规定发布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办法并向社会公布,自此环保税的征收已经进入到倒计时状态。而在明年1月1日,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即将实施的《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今后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征税对象为《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应税污染物。

在计税依据方面,将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其中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排放量确定;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目前,税务部门正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实施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包括交接排污企业信息、税源摸底和信息共享平台征管系统开发等,环保税法实施条例也即将上报国务院审议。

据悉,《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根据相关规定,该法案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我国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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