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法律强制化?杭州拟出新规啃老虐老最高罚三万

余菲

 道德用法律强制化?杭州拟出新规啃老虐老最高罚三万

继把子女们“常回家看看”列入老年人权益法之后,又一条尊老美德将被列为法律条文。近日,杭州市法制办的《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该法规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另外对待虐待老人的养老机构将处于最高罚款3万元的处罚。

该新规虽然是基于老龄化社会现状,以及社会中存在的拒绝赡养老人、啃老、虐老等弊病而设置的法律条文,但因一直以来,啃老都属于道德范畴,新规制定后也掀起了一轮关于将道德法律化是否可行的讨论。

《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在去年7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框架内,结合杭州市本地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分“总则”、“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宜居环境”、“社会服务”、“法律责任”和“附则”等7章49条。

草案明确了赡养义务人范围、赡养义务内容,特别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老年人离婚或者再婚以及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针对现实中老年人住房等财产权益易受侵害以及老年再婚的婚姻自由难以保障等问题,草案进一步强调了对老年人财产权和婚姻自由权的保护,要求相关部门对他人代理老年人处理财产事务履行特别注意义务。

在社会保障方面,草案提出建立八十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并规定了独生子女家庭扶助、特困人员供养、生活无着老人救助等内容。

在生活帮助上,杭州市提倡物质帮助之外还应有精神帮助,欢迎社会有关单位在老人需要时应该提供上门服务,如老年人办理银行业务等。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全国总人口为13.397亿,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亿,占总人口13.26%;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亿,占总人口8.87%。人口老龄化正成为我国社会的一大明显特征。

为保障老年人权益,去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子女们“常回家看看”收纳在内,由此引发热议,这一次杭州的啃老违法同样如此,网友@玲对此调侃道:“不常回家看老人违法;整天在家陪老人、啃老也违法。”网友@高山流水7766 认为:“啃老跟拼爹其实都是投靠父母的一种表现,如果啃老违法,那么拼爹合法吗。有的事情其实本身是很难界定的,但是恶意啃老且挥霍无度就过分了,有的只是道德的范畴,未必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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