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熔断机制只是本轮股市下跌的“小插曲”

李勇

2016年第一个交易日,大盘以5%和7%的二次触发熔断机制而停盘,这是中国股市启用熔断机制新规之后第一个交易日,可以说给熔断机制来了一次完整的实盘“公测”。

回顾历史,对于市场参与者来说,每一次“制度”的变化,在增大交易成本的同时,也在制造更多不确定性,从而助长市场的贪婪和恐惧,让以散户为主导的中国股市更加情绪化。顺着历史的逻辑,就不难理解缘何一个本应该稳定情绪的“熔断机制”,反而变成了情绪的催化剂。

从本质上说,熔断机制是一种在市场出现过分恐慌的情况下,用暂停交易的方式来消化情绪、查找原因、寻找对策、披露信息等,可以解决股市短期和应急问题,给市场一个冷静期,尤其是当市场因非理性因素导致急涨急跌时,通过熔断机制使市场交易暂时停下来,让各方有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比如由于软件系统措施导致买入大量ETF的光大“8·16”乌龙指事件,如果有熔断机制,就可以在第一时间斩断交易链条,并发现错误、停止程序运行,从而减少损失。

不仅如此,有了熔断机制,在暂停交易期间,监管当局能够在盘中就触发熔断的原因进行评估,如果涉及谣言等情绪面的因素,可以即时进行疏导。

参考西方国家使用熔断机制的效果来看,熔断机制在保护大多数投资者,以及防范整个市场风险中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是,这种作用比较有限。

从新年来第一个交易日来看,熔断机制在中国有点“水土不服”,根本原因在于,我们仅仅把它当成了一个简单的、机械式的暂停交易的“按钮”,而不是一套动态的降低风险的机制来看待。

熔断机制因为“水土不服”而作用有限,具体说来,原因在于:

一方面,存在熔断机制基准指数沪深300指数的失真问题,熔断机制基准指数沪深300是一种指数熔断,而非个股的熔断,并不能如实地反映沪深两市各自的涨跌情况;另一方面,中国A股独特的交易制度,由于没有放开“T+0”,使得期限交易存在不对称性,可能让熔断机制的功能大打折扣;不仅如此,为了熔断而熔断的交易规则对维稳股市而言并无太多实质性的意义,在实际生活中,日跌幅超过7%的日子非常罕见,完全不具有代表性。

事实上,熔断机制只能救急,但不能救火,难以改变股市下跌的态势。虽然,熔断机制对于突发事件能够起到暂停作用,但是,解决不了中国股市的根本问题:当绝大多数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前景不看好,对经济发展信心下降的时候,即使采取熔断机制,股市随后也会接着下跌。

但是,就新年首个交易日股市的大跌而言,“熔断机制”是“偶遇”的小插曲,不应该就此而简单地否认熔断机制的作用亦或“问罪”于熔断机制。

与其纠缠于发问熔断机制对于防范市场风险的作用有多大,不如找到本次股市大跌的原因,从而寻找应对之策。

从宏观上看,当下,中国经济整体风险并不大,但诸多企业面临很大的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企业应对风险和能否保持创新能力的中国企业的负债率高达115%,远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美元的持续升值导致全球融资成本不断上升,相比之下,中国经济增长与各类经济数据正值探底阶段,致使全球资金的流动不再倾向于中国,一些专业的投资机构很难持续买入A股;从国际上看,美国采取的诸多紧缩货币政策开始进入实质性影响阶段,美联储于2015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大规模开展逆回购回笼近5000亿美元的资金即是明显的信号;从A股本身来看,即将到来的注册制所带来的短期利空,以及1月9日解禁潮、“减持禁令”即将到期等,直接构成了多重利空。

在内外交困的多重利空因素作用之下,二级市场的观望和抛售情绪加重也就不难理解。

需要引起投资者警惕的是,对于近期行情走势,由于“熔断机制”效果欠佳,在接下来的几个交易日里,当跌幅接近熔断阈值时,可能导致市场参与者预期自我实现。也就是说,在股市下跌时,投资者担心因继续下跌触碰熔断阈值暂停交易,会提前大量卖出股票,结果导致股指快速触及熔断机制,盘内一旦出现触发第一次熔断机制,紧接着触发第二次暂停交易的概率将会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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