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7% 16省超全国平均水平
2016年11月全社会用电量5072亿千瓦时,当月同比增长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第二产业用电量37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第三产业用电量6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5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
以下为2015年12月—2016年11月全社会用电量统计:
全社会用电量(亿千瓦时) | ||
日期 | 当月值 | 当月同比(%) |
2016年11月 | 5,072.00 | 7.00 |
2016年10月 | 4,890.00 | 7.00 |
2016年09月 | 4,965.00 | 6.90 |
2016年08月 | 5,631.00 | 8.30 |
2016年07月 | 5,523.00 | 8.20 |
2016年06月 | 4,925.00 | 2.60 |
2016年05月 | 4,730.00 | 2.10 |
2016年04月 | 4,569.00 | 1.90 |
2016年03月 | 4,762.00 | 5.60 |
2016年02月 | 3,812.00 | 4.00 |
2015年12月 | 5,007.00 | -2.15 |
分省份看,11月份,各省份用电量增速均实现正增长,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7.0%)的省份有16个,其中增速超过10%的省份有:西藏(31.1%)、新疆(19.3%)、宁夏(11.9%)、浙江(11.2%)、陕西(10.9%)、安徽(10.2%)和山西(10.1%)。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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