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发展机制作用显著 但需妥善解决存在问题
清洁发展机制是有效解决全球温室效应的市场化机制之一,既可降低发达国家减排成本,也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先进技术和资金。不过,在实际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必须妥善加以解决,弥补其中不足之处,才能促进清洁发展机制更好发展。
作为眼下最有效的碳减排国际合作机制,清洁发展机制提供了较为灵活的方式,在解决温室效应、节能减排上作用十分显著。
清洁发展机制在我国则已进入高峰期,申报项目数量不断增长,为我国节约资源做出了巨大贡献,减排量高居全球首位。
但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必须针对此制定相关发展策略,以便在未来迎接更大挑战。
具体来说,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区域分布不平衡,呈现出西部多、东部少的特点。但经济发达地区技术优势明显,对清洁发展机制需求与吸收先进技术能力更强。
其次,项目类型失衡,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比重过大,其他甲烷回收利用、节能和提高能效等较少,造林和再造林则一个没有。这导致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无法发挥出应有作用,无法促进环境与技术发展。
第三,没有话语权,处于产业链低端。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过于依赖单一市场,处于产业链低端,没有最后定价权和话语权,发展太过被动。
最后,项目注册成功率低。我国发改委批准的项目在联合国理事会注册成功率不高,只有50%左右,这导致业主经济负担过重,不利于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发展。
要解决上述问题,可从调整区域与项目结构、确立国内清洁发展机制市场规范两个方面着手。
在调整区域与项目机构上,一是在东部地区实行优惠政策,刺激东部地区发展,缩小与西部的差距;二是优化项目机构,促进项目的协调发展。
在确立国内清洁发展机制市场规范上,一要加强政府的政策引导,加强对人才的培养,推动清洁发展机制健康有序发展;二要确定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引导投资。
总的来说,随着碳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报数量将随之持续增多,因此必须制定发展战略,妥善解决好存在问题,才能促进清洁发展机制给我国带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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