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裁定个人破产清算首案,140万债务3年考察期后可免

黄琨

11月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深圳裁定个人破产清算首案,原教育培训机构经营人呼勇(化名)破产。

虽然受政策影响,近期大量教培机构出现经营困难的情况。不过,呼勇并不在这一波受害者当中。早在2018年,他开在深圳某商场内的教培机构,就因为商场倒闭而关闭,还背上了480余万元债务。

2018年,呼勇卖掉唯一住房还债260万元,但仍有100余万元无法偿还。呼勇目前无固定工作,每月劳务收入约5000元,自2013年离异后独自抚养女儿。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呼勇(化名)破产。呼勇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140余万元债务,将进入为期3年的免责考察期。

考察期间,呼勇需在破产管理人和破产事务管理署的监督下,每月申报个人收入、支出和财产状况等信息,除扣除每月必要支出外,剩余收入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通过免责考察期后,呼勇可免去剩余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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