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创业板注册制实施方案获通过:亏损企业也可上市

April 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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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年内最受期待的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举措,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终于在五一小长假来临前与我们见面。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本次改革,创业板将使亏损企业也可上市;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新增市值退市指标;新增创业板个人投资者须满足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且具备24个月的A股交易经验的门槛;;添加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等;此外,在交易制度方面,跟科创板一样,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后,新上市企业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之后涨跌幅限制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本轮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跟科创板大体一致,采取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两个环节。三个不同的方面在于:一是建立沪深交易所审核工作协调机制,保持审核标准尺度一致,避免形成抢资源情况;二是明确在审企业衔接安排,确保向注册制过渡;三是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涉及公开发行的同步实施注册制。

此外,证监会同日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停止接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继续接收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前,中国证监会将按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

此前,在去年12月28日通过的新版证券法已明确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再早一点的经济工作会议中也重点提及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只是没想到,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比我们想象的来得更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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