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体育烂账成“罗生门”:乐视网甩锅贾跃亭 贾跃亭说自己出差了
早前,乐视网被判回购乐视体育股票一事再生波澜,乐视网声称,合同是贾跃亭为首的前管理层违规签署,现股东不应为他擦屁股。贾跃亭昨日回应称,签署协议的不是自己。
5月15日,乐视网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前一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裁决支持乐视体育股东前海思拓全部仲裁请求,公司作为被申请人之一,面临被要求与其他乐视体育原股东共同承担前海思拓股权回购款等裁定结果。
2014年乐视体育成立后,于2015年引入了7方A+轮投资者共计5.79亿元的投资,2016年又引入40余方B轮投资者共计78.33亿元的投资。当时各方签署协议,如果乐视体育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资方认可的上市工作,原股东(乐视网、乐乐互动、北京鹏翼)就要以约定的价格用现金回购投资方的股权。
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称,3家乐视体育原股东共同向前海思拓支付暂股权回购款1.32亿元及相应利息。
不过,乐视网对裁决提出了异议。他们表示,公司OA系统上无法查询到相关交易的信息审批流程;且公司已取得的相关股东协议和融资协议为复印件,并且未加盖公司公章。这意味着,时任管理层当时签订合同时,已经超越了代理人权限,其签订行为应不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乐视网方面的说法,贾跃亭实际控制的乐视控股方面在表示自己配合法律行动的同时,也认同回购条款法律效力严重存疑。相关负责人称:“当时该回购协议没有经过乐视网公司流程审批、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长签字确认、乐视网公告等任何法定程序。更不可思议的是,当时乐视网董事长贾跃亭并不知晓此事细节,更没有在相关协议上亲笔签字。”
他表示,相关协议是经办人员在“集团管理不规范”和“时任乐视网董事长贾跃亭出差不在北京”的背景下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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