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判决赵薇等赔偿股民79.6万 还有500多起案值6000万官司要打

黄琨

去年以来,市面上出现了500多起投资者起诉祥源文化公司以及赵薇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针对其中一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判决祥源文化、龙薇传媒、孔德永、赵薇等被告赔偿原告79.6万元。

赵薇

2018年4月,由于在收购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的过程中存在操纵股价、内幕信息泄露等问题,证监会对黄有龙、赵薇、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而原本接收内幕信息,想和赵薇一起追高获利的股民损失惨重。从那之后,不少股民向祥源文化和赵薇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截至2019年1月,杭州中院就受理了512件投资者诉祥源文化公司等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总涉案金额达6068万余元。2月起,又有投资者陆续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

5月17日,祥源文化公告称,公司、龙薇传媒、孔德永、赵薇等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经宣判,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等赔偿原告79.6万元。

法院判决:

1、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赔偿款合计人民币796,011.53元;2、共同被告方对上述诉讼案件裁定的应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4、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合计人民币7346元,被告负担合计人民币15843元。

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日,公司共计收到544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含已撤诉案件55起),诉讼金额共计5766.22万元,其中506起案件已开庭审理,48起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其他尚未开庭或判决。针对已收到判决书的48起诉讼案件,除6起案件被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外,公司针对剩余案件已在法定期限内陆续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目前已递交上诉状案件34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16起)。

公告称,基于2017年8月4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和现间接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相关承诺,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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