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新变化 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需半年后才可转移提取
7月1日起,全国多地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限额。
今年5月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就已经下发通知,将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此外,缴纳单位可在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5%到上限12%之间,自主确定比例。据悉,此举可为企业减负约300亿元。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从2018年7月1日起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同时,延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缴存单位开户时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政策发生变化后,逐月提取还贷业务、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也将迎来变动。
其中,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必须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账户封存期间,职工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如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方可提取个人账户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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