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金龙鱼传谣案胜诉 “使用转基因”等三大罪名均不客观

黄琨

2016年,一篇名为《大事件曝光: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在网络走红,文章声称金龙鱼“打着1:1:1的健康概念”,实际上却是“祸国殃民”。2017年5月15日,金龙鱼生产商益海嘉里粮油有限公司天津保税区公安分局报案。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胜诉。

前瞻经济学人

(图文无关)

据了解,该文章最初发表在2010年,杜撰这篇文章的北京某营销管理咨询公司咨询部策划总监郭某某于2012年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2016年,“渔农世家”再次将此文章发布,并进行二次加工。

原文称金龙鱼油有三大罪,一是使用了欧洲、日本禁止的转基因大豆,对健康有“不可预知”的风险;二是转基因食品成本极低,在中国的倾销彻底摧毁了中国农业的大豆产业链;三是其使用化学浸出法,会产生“强烈致癌”的铅汞残留和反式脂肪酸。

判决书认为,被告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文章,前半部分不客观、夸大的描述及推测内容明显对原告所使用的商标“金龙鱼”具有指向性,贬低了“金龙鱼”商标的商业信誉,客观上会造成原告益海嘉里公司社会评价降低。后半部分又在文章中宣传自己销售的产品,未能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存在侵权的主观故意。

对此,法院判决渔农世家微信公众号侵犯了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名誉权,赔偿金龙鱼损失十万元人民币,并判其公众号连续七天刊登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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