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重大突发事件可限网是什么鬼?

潜龙勿用

7月9日消息,中国人大网日前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审议稿)》。

公众可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和建议,时间为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8月5日。目前,网络安全法草案意见和建议已有1000多条。

草案共七章六十八条,涉及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该草案目前值得关注的包括以下三点:

1、随意搜集用户信息可处最高50万元罚款

草案原文:“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2、网络实名制

草案再次强调了网络实名制,并明确给出了处罚条例:网络运营者如果没有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了相关服务,可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撤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重大突发事件可限网

草案原文:“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部分地区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

在以往,限网属于网信办的职责范围。此次草案明确将该项职责下放到了地方政府。不过,草案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描述并不清楚,这也是目前许多网友在中国人大网上争议的焦点。有兴趣的网友不妨去看看。如果有能力的话,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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