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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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是建筑物连同其占用土地在特定时间段内房产的市场价值,即房价: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是房地产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最重要的调节机制。房价的价格定位由多种因素构成。

房价有三种存在形式:要约价格、成交价格、申价格。要约价格随市场行情随时波动,成交价格是供需双方博弈后的结果,申报价格是向政府管理部门登记的结果。而广泛使用的房产成交价格往往是申报价格,而申报价格质量非常差。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2016年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其中,与上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5个,上涨的城市有25个。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指出,1月份房价环比涨幅扩大,一线城市上涨明显。

前瞻经济学人

刘建伟指出,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均继续上涨,且涨幅比上月明显扩大。据测算,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综合平均涨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最高涨幅为4.1%,高于上月0.9个百分点;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价格环比综合平均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最高涨幅为5.7%,高于上月2.4个百分点。城市间房价分化现象依然延续,房价明显上涨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和个别二线城市。

刘建伟还指出,同比上涨城市个数继续增加,涨幅继续扩大。1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有25个,比上月增加4个,且上涨的25个城市涨幅均比上月有所扩大;二手住宅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有40个,比上月增加5个,其中34个城市涨幅比上月有所扩大。从同比涨幅看,一线城市上涨尤其明显。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房地产金融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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