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发展机制发展现状 中日合作寻求共赢
近年来,日本开始在世界各地大量购买和销售二氧化碳排放权。根据《京都议定书》,发达国家通过帮助发展中国家削减温室气体,所削减的部分可以用来作为自身的排放权使用。业内人士称,“排放权经济是21世纪第一个巨大商机。”
二氧化碳排放权可买卖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生效。按其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技术改造来实现二氧化碳的减排。
例如,如果发展中国家在水泥行业中利用余热发电,那么就相当于减少了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的总量,而这一部分减排量经过检测与项目运作后,就变成了可以交易的二氧化碳额度,可以卖给发达国家的买主。
一方面,业主(厂家)进行了技术改造(通常这一部分的技术改造是国家支持的必然发展趋势),实现了对环境保护的贡献(减少了因为使用煤燃烧发电而产生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另一方面,由于这一部分减排量可以进行交易,每吨二氧化碳可以产生8~50美元的额外效益,企业由此获得了额外的利润。
日本企业盯上中国市场
今年,东京电力公司和我国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某一风力发电站签署了购买二氧化碳排放权的合同。根据合同,从2006年到2012年,东京电力可以获得该风力发电站的65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权。 日本丸红公司通过和中国安徽省淮南市淮化集团公司、山东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合作,在今后7年时间里可以获得这两家公司的总计为7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权。
去年,日本最大的钢铁公司新日铁和三菱商事,与我国最大的氟利昂制造公司山东省的东岳化工合作,展开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业务。估计到2012年为止,这两家公司获得的温室气体数量换算成二氧化碳约为5500万吨,此项目涉及温室气体排放权的规模每年将达到1000万吨,是目前全世界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项目。其中的300万吨出售给欧洲和加拿大企业,另外500万吨将销售给日本的电力和钢铁企业,剩余的200万吨由新日铁自行消化。
世界银行的统计表明,在2005年1月到2006年3月,日本一直是温室气体排放权的最大买家,购买了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38%,远远超出英国的15%、意大利的11%、荷兰的8%和西班牙的5%。而中国则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卖家,占世界排放总量的66%。
碳交易——中国企业的商机
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是碳交易的一种,谈到碳交易,就离不开CDM。CDM全称Cleaner Development Mechanism(清洁发展机制),是为了保护全球环境和资源,多个国家共同努力达成的一项机制。
文中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15-2020年中国清洁发展机制(CDM)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http://bg.qianzhan.com/report/detail/f279093289bb492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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