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文化产业亟待政策及资金支持
目前,广西文化产业的年增加值及其占GDP比重分别为180.21亿元和1.88%,这两个指标在全国分别排21和22位。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占GDP的比重,均落后于广西经济总量在全国的位置,文化产业发展亟待发力。
据前瞻数据库监测显示,广西文化产业面较窄,主要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生产主导。2010年广西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80.21亿元,其中服务业实现增加值85.48亿元,生产文化产品的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62.97 亿元,这两个大的行业共实现增加值148.45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82.38%,成为广西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地区差异明显是广西文化产业发展的另一个现状。数据显示,广西14个市中,2010年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最高的是南宁市(59.29亿元),其次是桂林、柳州和玉林分别为34.2亿元、19.08亿元和18.13亿元,四个市实现增加值占全区增加值的72.5%。与此同时,法人单位增加值占本地区GDP比重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仅有南宁(3.29%)、桂林市(3.1%)、北海市(2.32%)、玉林市(2.16%),贺州市、梧州市、柳州市、崇左市的法人单位增加值占本地区GDP比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但在1%以上,其余各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到1%。
此外,政府层面对文化产业的投入也较少,据前瞻数据库监测显示,2010年广西文化产业固定资产完成投资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6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比重偏低。
分析认为,目前广西具有创意、研发、制作水平的文化企业不多,创造内涵深刻、形式新颖、技术先进的精品力作和知名的文化品牌有限,一些小型企业资源相对分散,缺少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和骨干企业,制约了文化创作发展。在这些因素下,政府部门必然需要在产业规划、引导政策以及资金投入等方面同时发力,才能让广西文化产业得到较快的发展以及取得其在经济中应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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