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方地区预计将完成节能改造面积1.9亿平方米
日前,中央财政下拨了17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北方采暖区节能改造工程,截至目前,今年拨付的资金达53亿元,其中36亿元为之前预拨付。中央财政实施“以奖代补”,按照严寒地区55元/平方米、寒冷地区45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2012年,预计将完成节能改造面积1.9亿平方米,近300万户居民将住上“节能暖房”。
据前瞻数据库监测显示,从2007年至今,中央财政已累计下拨资金180亿元,用于支持北京等1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室内温度提高3-6摄氏度,共完成节能改造面积3.1亿平方米,每个采暖季平均节约煤炭10公斤/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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