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专项产业资金扶持软件产业
前瞻产业研究院了解到,福建省近日提出关于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2013年至2015年,福建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在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的基础上适当增长。企业做大做强,拓展市场达到一定标准将获得相应奖励。
根据意见,福建省将对首次获得全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中国芯”的企业;对首次获得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和福建省优秀软件产品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奖的作品;对原创动漫形象品牌授权年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福建省动漫品牌衍生产品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对在手机动漫平台、文化版权交易平台等经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新媒体平台上运营的动漫游戏作品;对软件出口和信息服务外包企业给予奖励。
鼓励企业拓展市场。对福建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参加的国内外知名展会、宣传推介等活动所发生的展位费等公共费用给予补助;对企业通过ISO20000、SAS70等国际质量和安全评估、认证或认证升级给予不超过评估、认证、审计费用50%的补助。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经福建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给予为期1年且不超过贷款利息30%的补助,单个企业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实施产业重大专项。每年选择相关重点领域,实施若干个技术国内领先、创新性突出、市场前景好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化重大专项,每个重大专项给予最低100万元、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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