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局良好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进一步扩大。
2011年8月23日,国家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至全国,将山西省与河北、安徽、江西等11个省(自治区)共同列入第三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短短4个月,山西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呈现出起步稳健,发展迅速的良好势头。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2011年8-12月,全省银行累计办理37笔跨境人民币结算,合计金额15.16亿元。其中,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6.16亿元,占同期进出口贸易额的2%;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金额9亿元,占同期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额的15.52%。从实际收付看,跨境贸易人民币实际收付金额合计1483.53万元,收付比为163。山西跨境人民币业务走在了全国第三批人民币结算地区的前列。
据了解,目前,山西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类型除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境外直接投资(ODI)、外商直接投资(FDI)的人民币结算以及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等四大类外,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开发了涵盖贸易结算、服务结算、跨境融资、跨境担保等领域的10多个结算工具。据统计,截至2011年12月末,全省28家进出口企业使用了跨境人民币结算,已覆盖全省11个市;省内11家金融机构的20个分支机构办理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与省内企业发生人民币实际收付的境外区域已拓展至美国、印度尼西亚、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国家和地区,境外8家银行参与了跨境人民币结算。
国有商业银行领跑全省。目前,山西省具有国际结算能力的商业银行均已全部接入跨境人民币业务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截至2011年12月末,国有商业银行共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14笔,占全省跨境人民币业务量的86.4%,是山西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的主力军。
业内人士分析称,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进一步推广,山西跨境人民币月结算额将实现持续加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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