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暂停酒店式公寓审批

酒店式公寓是新型的房屋租赁方式,近年来发展快速。

据悉,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近期将不再审批新的居住型和混合型公寓建设项目,即通常所说的酒店式公寓。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资料,天津已审批或完成部分审批程序的仍有48个混合型公寓项目。其中,对已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手续,开发商须出具承诺,按确认后的房屋用途销售,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合同未明确房屋用途的混合型公寓项目,分别在办理商品房备案和所有权预告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时,依据购房人申请并提交《承诺书》后,按“居住”或“非居住”用途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对于属于“居住”用途的,登记机构应在权属证明或证书备注栏中注记“居住型公寓”。

可行性研究报告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合作

咨询·服务

相关阅读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