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底前北京淘汰500万只白炽灯
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明年3月底前,北京将淘汰500万只白炽灯,取而代之的是高效照明产品。
北京市根据国家高效照明补助政策,决定在今年推广5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淘汰500万只白炽灯。据了解,淘汰的白炽灯是指设计用于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电源电压为200伏至250伏的白炽灯,其中类似场合包括各类办公场所、学校及医院等公共机构、宾馆、饭店、商场、工业企业等。不过,淘汰类型中不包括反射型白炽灯和特殊用途白炽灯,其中特殊用途白炽灯是指专门用于科研医疗、火车船舶航空器、机动车辆、家用电器等的白炽灯。
这次淘汰白炽灯,国家要求“适度向农村和边远、贫困人群倾斜”,为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对青少年节能环保意识的培养,北京市已经明确,2011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范围为低保户、残疾人、部分区县中小学校及部分区县中小学生。其中,低保户、残疾人每户3只换购推广;每个中小学生用2只白炽灯换2只节能灯进行推广。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十一五”时期,北京市曾投资1.6亿元实施一系列绿色照明工程。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推广使用节能灯3200万只,年节约用电13亿度,折合标准煤近40万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同等照度更换原则估算预测,这次淘汰500万只白炽灯,更换500万只高效照明光源,每年可节约用电1.98亿度,可节约1.05亿元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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