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收费须明示 北京明查暗访餐饮价格
北京市有关部门近期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餐饮行业价格行为检查。
近日,有市民举报,自己在就餐时被强行收取了开瓶费,物价人员立刻出动调查取证。
按照市民举报,物价人员来到沙龙宴酒店,调看酒店的菜单和酒水单,除了第一页上写着收取10%的服务费,翻遍整个价目表,都没有关于开瓶费的任何字样。
没有被告知收取开瓶费的任何事宜,但在结账时,却发现要支付一笔“不明不白”的费用。物价人员对这种行为给出了解释。
发现酒水单上找不着托词,负责人又说酒店的电梯里有关于酒水费的公示,可物价人员查看了电梯,也没有发现任何提示。当物价人员表示要把菜单拿走作为证据时,负责人又发话了。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资料,国家发改委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是:酒店等营业场所,在顾客的消费过程中,需对其附加费用提前告知,或将收费标准张贴在醒目位置,如菜单的首页或扉页上。如果刻意隐瞒或是混淆收费标准,致使顾客造成不明消费,酒店需承担责任。此外,酒店提供的餐具、纸巾等用品的收费标准,也应在菜单中有明显的标注。
据了解,为期一个月的餐饮行业价格行为检查将在本市迅速展开,除了明码标价不规范、低标高结等行为外,还将对餐馆近期菜品是否调整、调价幅度是否属于成本合理推动等市民关注的价格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市民在就餐时如遇权益侵害,可主动向物价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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