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建设 2015实现新兴产业破2500亿
“十二五”期间,广东东莞市持续加速推进节能减排产业建设发展。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东莞市政府日前正式印发了《东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1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556吨标准煤/万元(2005年价),比2010年的0.691吨标准煤/万元下降19.5%。东莞将把有限的用能增量指标主要用于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项目,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至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突破2500亿元。
严控新上高能耗、低附加值项目
方案中提出了节能减排总体目标,至201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556吨标准煤/万元(2005年价),比2010年的0.691吨标准煤/万元下降19.5%;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12.45万吨、1.81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5.73万吨、2.32万吨分别减少20.9%、22.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9.51万吨、14.38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3.71万吨、20.32万吨分别减少30.6%、29.2%。
根据方案,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的确定,将根据省分解下达给东莞的能源消费总量确定,建立新上项目与能源消费增量和淘汰落后“双挂钩”机制,把有限的增量指标主要用于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项目,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低附加值项目。
方案确定,实行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做法。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
东莞一方面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行业过快发展;另一方面,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突破2500亿元,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
公共照明领域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
除了工业节能减排,《方案》也对公共机构、商业和民用节能减排做出了规定。
其中,在酒店、零售等旅游和商贸服务业开展节能减排行动,将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中,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含500万千瓦时)的用能单位,纳入市监管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建立商贸酒店能耗统计平台,全面推行全市重点商贸酒店能源利用情况网上报送制度。
在公共机构方面,将打造一批节能示范型机关、学校、医院、文化场馆和体育场馆,力争实施建筑节能标准改造的公共机构建筑占比达30%以上。率先在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的公共照明领域完成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
在控制建筑能耗方面,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市区、建制镇中心区和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的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95%以上。
数读
工业节能: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
据前瞻网记者了解,至2015年,全市工业锅炉达30蒸吨以上的企业全部实施烟气脱硫和低氮燃烧改造,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脱硝效率达到30%以上,并确保达标排放;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
交通运输:2015年淘汰全部黄标车
东莞将通过适当补助和强制报废相结合,推动“黄标车”更新淘汰,2015年底前,必须淘汰全市所有营运“黄标车”。全面提升车用成品油质量,2013年底前全面供应粤IV车用柴油,全面供应粤V车用汽油。
节水型社会: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20%
到2015年,实现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20%。加快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加强城乡生活节水,推广应用节水器具。
到2015年,确保全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0%。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力度,到2015年,全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置。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理,实现达标排放。不断提高环境质量,打造适合投资居住的优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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