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治污责任到人 完不成任务一票否决
据前瞻网记者获悉,湖南省环保厅日前公布了“十二五”期间湖南省十大环保工程详细实施方案,其中,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位居首位。
据湖南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十大环保工程涵盖了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氮氧化物减排、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农村环境整治等湖南省最突出的环境问题,其中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无疑是最重要、最迫切的“一号工程”。
根据《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到2015年,湘江涉重金属企业数量比2008年减少50%,重金属排放量比2008年减少50%,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重金属污染风险降低,重金属污染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为确保目标实现,湖南省将对湘江沿岸涉重金属企业依法实施取缔关闭、淘汰退出和改造升级;在此基础上,重点开展污染源控制项目,从源头上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历史遗留污染治理试点示范、科技攻关及能力建设、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等项目也将依次进行。
“作为全省环境治理的‘一号工程’,重视程度空前。”这位负责人表示,与以往环保部门为主抓污染治理不同的是,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依据湖南省政府与湘江沿岸各市(州)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2011年~2015年重金属污染治理目标任务按年度分解到各市(州)政府,并明确了地方政府为责任单位、市(州)长为具体责任人。据悉,如果完不成治污任务,地方政府以及行政首长将在考核中被“一票否决”,足见湖南治理湘江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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