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出口40%关税取消 去年11月焦炭出口5万吨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税实施方案,煤制焦炭及半焦炭未出现在《出口商品税率表》中。这意味着从2008年8月20日至今征收的40%焦炭出口关税将被取消。按照惯例任何一个关税变更必须注明,不过在此次公布的方案中,焦炭关税栏目并未标注。
数据显示,2012年11月我国出口焦炭及半焦炭5万吨。1月至11月,总计出口仅为96万吨,金额为42079.80万美元。2011年累计320万吨,累计比上年下降70%。而2012年我国焦炭出口配额为900万吨。
2010年11月-2012年11月我国焦炭出口量及同比增速(单位:万吨,%)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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