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全国当月发电量4444亿千瓦时
2016年4月全国当月发电量4444亿千瓦时,当月同比-1.70%。
以下为2015年2月至2016年4月全国当月发电量统计:
全国发电量(亿千瓦时) | ||
时间 | 当月值 | 当月同比(%) |
2016年04月 | 4444.00 | -1.70 |
2016年03月 | 4779.00 | 4.00 |
2016年02月 | —— | —— |
2015年12月 | 4910.00 | -3.70 |
2015年11月 | 4660.00 | 0.10 |
2015年10月 | 4453.55 | -3.24 |
2015年09月 | 4548.00 | -3.10 |
2015年08月 | 5155.31 | 0.96 |
2015年07月 | 5090.00 | -2.00 |
2015年06月 | 4745.27 | 0.46 |
2015年05月 | 4562.18 | -0.03 |
2015年04月 | 4450.26 | 1.02 |
2015年03月 | 4510.61 | -3.67 |
2015年02月 | 3653.85 | -7.60 |
发电量包括全部电力工业、自备电厂、农村小型电厂的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和其它动力发电(如地热能发电、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潮汐发电和生物能发电)。
发电量包括发电厂(包括自备电厂)自用电量(通称厂用电)、新增发电设备未投产前所发电量以及发电设备大修或改造后试运转期间的发电量;凡被本厂或用户利用,均应统计在发电量中,未被利用而在水中放掉的则不应计入。
以上数据来源自前瞻数据库。
前瞻产业研究院推荐:2016-2021年中国电力行业供需形势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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